為有效防控城市公園綠地火災,保障全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》《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》《重慶市公園管理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結合我區實際,經區森林(城市綠地)防滅火指揮部會商研判,決定發布渝中區城市公園綠地防火令。
防火期
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10月10日。
防火區域
渝中區所有城市公園和綠地。
防火要求
(一)禁止在防火區用火。因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用火或工程用火的,須按照相關規定程序報批。
(二)防火期內,進入防火區人員,應自覺接受防火、禁火檢查。進入防火區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:
1.禁止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品進入防火區;
2.禁止燒香燒紙、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孔明燈;
3.禁止堆放枯枝落葉及其他易燃物;
4.禁止吸煙、野炊、燒烤、露營、火把照明;
5.禁止其他容易引起火災的用火行為。
(三)防火期內,城市公園和綠地管理單位、屬地街道要加強火源管控、防火巡查和防火宣傳,認真落實精神病患、智障人員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監管責任,要看住人、管住火。
(四)防火期內,城市公園和綠地內輸電線路、變電站、通訊線路、燃氣管道、易燃易爆物品貯存倉庫、宗教活動場所、景區等經營管理單位要依法依規履行職責,加大防控力度,進行拉網式排查,發現隱患堅決消除。一旦發生火災,要及時組織開展撲救及善后處置工作。
處罰措施
違反本防火令規定的,由公安機關或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監督報告
渝中區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市民群眾要切實增強防火安全意識,發現火災隱患和火情應及時向屬地街道辦事處或公安、應急、消防等單位報告。
防火舉報電話:023-63832207區森林(城市綠地)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,023-63911200(區城管局)。
重慶市渝中區森林
(城市綠地)防滅火指揮部
2024年8月23日